据悉,漾头派出所民警在辖区茶园山村开展路查路检时,在一辆车牌号为贵D2****的轿车后备箱内查获管制刀具4把,民警当场将驾驶员及同车的郭某、宋某、张某、胡某等人传唤至派出所作进一步询问调查。经查,该车后备箱内所查获的4把砍刀是郭某(男、23岁,贩毒前科人员)放入,面对民警的询问,犯罪人郭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。
当前,根据《中华国民共和国治安经管处罚法》第32条文定,依法对犯罪人郭某处以行政扣留5日的处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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究竟甚么样的刀具才算管制刀具呢?
管制刀具可以分为5类:
匕首:带有刀柄、刀格和血槽,刀尖角度小于60度的单刃、双刃或多刃尖刀;
三棱刮刀:具有三个刀刃的机械加工用刀具;
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(跳刀):刀身展开或弹出后,可被刀柄内的弹簧或卡锁固定自锁的折叠刀具;
其他相类似的单刃、双刃、三棱尖刀:刀尖角度小于60度,刀身长度超过150毫米的各类单刃、双刃和多刃刀具;
其他刀尖角度大于60度,刀身长度超过220毫米的各类单刃、双刃和多刃刀具。
非法佩戴管制刀具怎么处分?
我国治安经管处罚法明确规定,非法佩戴枪支、弹药大概弩、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用具的,处5日以下扣留,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。情节较轻的,处警告大概200元以下罚款。
如果非法佩戴管制用具进入大众场所大概大众交通工具,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扣留,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。
我国刑法也规定,非法佩戴枪支、弹药、管制刀具大概爆炸性、易燃性、喷射性、侵蚀性物品,进入大众场所大概大众交通工具,危及大众安全,情节严重的,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大概管制。

